11月27日,合浦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案后回访促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让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了更深的延伸。
今年10月,合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原告陈某年逾九旬,育有三个孩子(二儿子已故)和一养女。近年来,陈某因年迈体弱多病要求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因协商未果,陈某遂以小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为由,诉至合浦县人民法院。在该案审理过程中,经合浦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子女分摊老人赡养费与医疗费,并轮流照护老人。这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即便“案结”,法官却没有“事了”。为确保协议得到有效执行,督促子女全面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11月27日,合浦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到老人居住地进行回访,实地了解老人的生活保障落实情况,对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状况以及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督促老人的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照料好老人的生活,加强对老人的关心关爱,并为老人送上慰问品。
全媒体记者: 罗远燕
通讯员: 周柔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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