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事
【失信曝光台】男子借款没还清 财产被冻结查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一男子向他人借款15万元后却赖账多年,拒绝还清剩余账务。近日,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已按照执行标的为限,对该男子名下的财产权益进行依法查封、冻结。

记者从铁山港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8年4月16日,黎某福因生意上的需求,向郑某予借款15万元。同日,郑某予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向黎某福借出15万元,黎某福也向郑某予出具《借条》,承诺借款期限为12个月,于2019年4月16日一次归还本金。之后,黎某福向郑某予归还借款7.5万元,剩余7.5万元却迟迟未能归还。郑某予在多次催讨欠款无果后,将该事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黎某福向郑某予归还借款7.5万元,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如未能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还款义务,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7.5元,由黎某福负担。

判决生效后,黎某福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某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黎某福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黎某福至今仍未履行。

目前,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以执行标的8万元为限,冻结黎某福名下的银行存款一年,查封动产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益三年。

全媒体记者: 方晓淦

编辑:罗钊毅
相关稿件

版权声明:任何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北海日报社旗下《北海日报》及其数字报和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抖音号,“晚观北海”微信公众号,北海新闻网及其微博、北海通讯APP等媒体平台的作品(包括不限于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均须注明来源和作者,并支付稿酬。对侵权行为,北海日报社将采取维权措施,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版权合作联系电话:0779-203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