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北海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15:30

地点:

北海市新闻发布厅(北海市海城区中山路213号院内)


发布人: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锡凤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叶家含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管理和申报受理科科长 邓李倩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干部 林渝钧

主持人: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建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健全,群众就医负担持续大幅减轻,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北海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成立至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以便民惠民、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思路举措,不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着重向大家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锡凤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叶家含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管理和申报受理科科长邓李倩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干部林渝钧

我是主持人赖乾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桂媒体、自治区主流媒体、市直新闻媒体(含网格媒体)等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

下面,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锡凤介绍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解读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政策。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锡凤: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北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各位朋友一直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政策情况。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我市执行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建立起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参保群众依法合理享受医疗保障、促进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参保缴费政策

凡是具有北海市户籍或者持北海市居住证,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在北海市居住且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北海市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及婴幼儿都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组成,2023年个人缴费350元,财政补助640元;2024年个人缴费380元,财政补助预计达到670元,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集中缴费期至2024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即380元,在2024年7月至12月缴纳当年医保费的,需同时缴纳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即需缴纳1050元。在2024年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在集中缴费期缴费,初次和逾期缴费的,从足额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从足额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此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早享受待遇。

第二,待遇保障

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享受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学生意外险、大病保险等多项待遇保障,一是门诊统筹,参保群众在门诊看病一年可报销300元(2024年将提高至330元);二是门诊特殊慢性病,可报销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等38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按病种每年可报销600元至23万元不等;三是住院最高可报销23万元以上;四是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50万元;五是在校学生在本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以及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可报销4000元,需要住院的,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特殊困难群众还能额外享受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和依申请医疗救助兜底政策。

二、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

近年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筹资标准逐年提高,财政投入加大的同时,个人缴费也相应增加,2023年为350元,2024年为380元。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加强政策衔接,进行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在确保不影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情况下,2023年10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2024年新增个人缴费部分用于加强门诊保障,将年度门诊统筹限额由300元/人·年提高至330元/人·年,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举措将惠及全市138万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减轻参保群众门诊费用负担4140万元,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谢谢张副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媒体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就你们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提问:为什么要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们请张锡凤副局长来回答。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锡凤:

近年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筹资标准逐年提高,财政投入加大的同时,个人缴费也相应增加,2023年为350元,2024年增加至380元。但医疗待遇的调整并不是每年一调,部分群众对逐年增长的缴费标准不理解,影响了参保积极性,断保、漏保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高主动参保缴费的意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将2024年新增个人缴费部分用于加强门诊保障,将年度门诊统筹限额由300元/人·年提高至330元/人·年。这一举措将惠及全市138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有效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在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多少?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叶家含科长来回答。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叶家含:

近年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筹资标准逐年提高,财政投入加大的同时,个人缴费也相应增加,2023年为350元,2024年增加至380元。但医疗待遇的调整并不是每年一调,部分群众对逐年增长的缴费标准不理解,影响了参保积极性,断保、漏保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高主动参保缴费的意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将2024年新增个人缴费部分用于加强门诊保障,将年度门诊统筹限额由300元/人·年提高至330元/人·年。这一举措将惠及全市138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有效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请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进行参保缴费?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邓李倩科长来回答。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管理和申报受理科科长 邓李倩:

(一)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其中一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乡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还可以通过关注“广西医保”公众号在线上登记。已参加2023年度北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缴费方式缴纳2024年医保费。

(二)缴费渠道

线上可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 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等渠道缴费。参保人员可以与银行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可以在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也可以由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等单位代收。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请问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申报?如何选取定点医疗机构?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邓李倩科长来回答。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管理和申报受理科科长 邓李倩:

参保人在广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填写《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同时准备好疾病诊断证明书、近两年病史资料(含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既往手术记录、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等材料,直接将申报材料通过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申报,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年度内可选择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门诊特殊慢性认定的,可让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协助填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表》,并同时准备好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材料,通过广西医疗保障网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申办。

关于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

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参保地及就医地选定三家以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原则上一年一定,中途不予变更。在市内就医不需要选定,首次就诊的前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即为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如市内定点没超过三家,且另需在区内就医,由于区内异地就医实行免备案,只需申请门慢扩诊;如需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慢待遇的,需先做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转诊,再申请门慢扩诊。申请门慢扩诊,可通过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办理,也可通过广西医保APP 、“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提问:大病保险是否要交费?如何报销,享受待遇情况如何?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林渝钧来回答。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干部 林渝钧:

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众不需要再缴纳大病保险费用。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报销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参保个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除自费药品、自费项目的费用外,其余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予保障。2023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000元,报销比例按分段支付:0万元—5万元(含5万元)支付6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70%,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50万元。


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赖乾: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各位媒体如需继续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可与市医保局联系进一步了解。

最后,感谢媒体朋友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