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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引领绿色出行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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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海日报》报道,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逾20500辆,其中今年新增5920余辆;2021年至今,我市共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2568个,增长率为194.4%,其中今年全市新增充电桩1364个,已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建厅等部门也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管理实施细则。

我市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解决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划,如《北海市落实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北海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等,对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不断增加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保有量,努力提高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覆盖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整体来看,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起步较晚、规模总量偏小,应抢抓当前一系列重大政策机遇、发展机遇,紧盯健全充电设施网络体系、创新推广应用方式、扩大领域的目标,推动购买、使用、维保各个环节“全链条”优化,给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创造良好环境。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是夯实基础的关键。目前,我市新能源车辆及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海城区、银海区及合浦县城。应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公交(出租车)场站,新建居民小区、商业中心、医院停车场、旅游景区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快慢兼顾、布局合理、运行规范、安全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对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快充站和换电站;对出租、物流、租赁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可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实现高效互补。对有条件的居民小区,由有关部门指导自建共享充电车位。

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是示范引领的核心。应进一步提高城市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推广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推广应用增程式电动公交车,并逐渐向城市周边风景区、旅游线路推广。加快促进新能源网约车的推广运用,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平台的派单机制,鼓励合法合规的新能源网约车辆经营,对规模化合规使用新能源网约车辆的运营单位予以适当的鼓励和表彰。在市政环卫领域,增加轻型环卫车辆的保有量。同时,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物流、农村物流、村村通等领域的推广运用。

加大绿色出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宣传新能源汽车的优惠政策,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深入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理念,形成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新风尚。


编辑:卫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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