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
北海市新闻发布厅(北海海城区中山路213号)
主发布人:
北海市副市长 孙环志
主持人:
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 芳
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梁 芳: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北海市人民政府在这里召开2022年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旨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也是为了纪念六五环境日,藉此机会呼吁广大市民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到城市绿色发展中来。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环志,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智祥,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重点企业代表,驻市和市新闻单位的记者。我是北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梁芳。
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议程有三项:第一,由副市长孙环志通报《2022年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第二,请记者就公报有关情况开展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孙环志副市长作通报。大家欢迎。
北海市副市长 孙环志: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非常高兴参加2022年北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人民政府,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北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支持和监督。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正在带领全市人民,撸起袖子加油干,以“干就干最好,争就争第一”的精气神,深入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北海新篇章,加快建设“品质北海 魅力北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今天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发布北海市2022年环境状况。
一、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北海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7%,优良天数为342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继续保持全区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全部等6项污染物考核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2,连续三年全区排名第一。
二是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北海市南流江南域、亚桥、白沙河高速公路桥,南康江婆围村,西门江老哥渡,洪潮江水库等6个断面列入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100%,较2021年提升33.3个百分点,其中,白沙河、南康江、西门江较同期水质提升1个类别,水质得到提升的断面比例达到50%,实现了水生态环境质量提质升档目标。2022年全市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比例为99%,较同期提升4个百分点,排名全区第一。
三是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22年,北海市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处于“较好”水平,与上年相比噪声下降0.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符合监测技术规范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处于“好”水平,与上年持平;城市功能区昼夜间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7.7%、90.3%,同比均上升4.5个百分点。
此外,2022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成效总体较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年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二、2022年主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2022年克服疫情等不利影响,投入生态环保和治理领域资金共计4.1318亿元,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方案、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等一系列规划、方案、措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线,切实把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力维护好北海市蓝天碧水净土的美好生态环境。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2年,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四季攻坚行动,年内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3次,成功“保良”24天,春季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的污染天比上年同期减少7天;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622台,对7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移动源排放检测。同时争取上级资金2586万元,用于提升全市智能监管能力建设。
(二)多措并举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实施《北海市202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北海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方案,持续推进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推动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短板建设;完成6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入河排污口一级和二级排查溯源工作,覆盖河流总长度716.1公里。修复银滩海湾沙滩岸线3.3千米,形成沙滩面积16.7万平方米,退堤、退陆还海面积4万平方米,完成568个直排口、2000多亩虾塘和养殖场的治理;在全区率先开展海洋和海滩环境卫生监管制度,清理海洋和海滩垃圾约2344吨。
(三)统筹推进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管控工业污染源,开展13家重点企业周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督性监测;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对15个村委及12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排查整治。印发实施《2022-2025年北海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指导方案》和《2022年农用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农用地分类管控得到进一步加强。制定实施《北海市“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区域点位质量保持方案》,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四)不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深入落实《北海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北海市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管控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社会噪声源(如广场舞)等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严控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源;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有效遏制噪声污染多发的态势。
(五)高效开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印发《北海市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开展67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全力推动医疗废物和涉疫垃圾“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3348吨(含涉疫医疗废物316吨)。
(六)持续强化辐射环境污染防治。不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完成2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按时完成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和报备工作。
(七)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建设。市委、市政府与一县三区党委、政府及涠洲岛旅游区党工委、管委会签订《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推动党政同责的落实。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印发实施《北海市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实施方案》,加强绿色创新发展的统筹谋划;率先在全区建立“田长+检察长+警长”工作协作机制,开启“一田一档”智慧田管时代。印发实施《北海市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构建形成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通过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示范村镇创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措施,生态环境得到持续巩固强化。2022年,北海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共1163.89平方公里,占辖区陆域和海域面积的18.25%;鸟类种类已逐步增加至467种,相较于2018年增加了12种;完成2022年度自治区下达的1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合浦县辖区内10条农村黑臭水体,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合浦县沙田镇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称号,合浦县常乐镇多蕉村等5个村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称号;全市实现了建成区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日处理规模1400吨的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年6月30日点火试运行,2022年累计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8.16万吨,全市全年处理生活垃圾60.53万吨;建设污水管网22.79公里,主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8139.86万吨,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八)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北海市19个问题中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交办群众举报线索300件,已办结并完成验收284件,办结率94.67%。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北海市15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14个;现场检查发现问题31个,已基本完成整改29个;交办的96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办结。
(九)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截至2022年底,北海市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数267家,其中重点管理110家,简化管理157家。对全市23个重点行业42张排污许可证、其他行业40张排污许可证开展了质量抽查,督促企业加强整改,确保排污达标。根据初步核算,北海市2022年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工程减排量为3450.48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为246.61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减排工程减排量为97吨、氮氧化物重点减排工程减排量为340吨。
(十)不断筑牢环境司法保护屏障。2022年,全市共受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15件,启动诉前程序61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5件,起诉7件。检查企业1500多家次,下达处罚决定书16份,处罚金额29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起,移送公安机关拘留1件。发起生态环境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任务数10个,联合抽查任务4项,抽取检查对象182个,完成检查企业81家,完成任务100%,生态环境执法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今年,市委、市政府将继续与一县三区党委、政府,涠管委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考核,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统筹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继续强化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壮大绿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高耗能企业节能降碳技改,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光伏材料产业方面,统筹推进8家光伏玻璃企业和配套组件项目建设;能源产业方面,加快推进清洁煤电、气电、风电项目和能源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培育风电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用好国土空间“三区三线”成果,推动重点片区和产业园区控规覆盖。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推进绿色社区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力争推动一批乡镇、乡村获评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示范村,打造具有北海特色的品牌项目。
三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全面加强秸秆露天焚烧、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重点大气面源治理,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四季”攻坚。严格落实河长制、湾长制,推进南流江、白沙河、西门江、南康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抓好红坎片区黑臭水体整治,有序推进市区再生水利用,加快廉州湾清淤和铁山港、大冠沙深海排放工程建设,持续打好海岸线清洁攻坚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加强耕地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专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四是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全面保护自然岸线,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洋监测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科学实施互花米草综合治理,稳步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涠洲岛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北海的生态环境将会越来越好,“生态优势金不换”的牌子也会越擦越亮,北海一定会成为全国生态最佳、环境最美的城市。
我的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感谢孙环志副市长的介绍。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答记者问,请提问记者在提问前通报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谢谢,现在开始。
记者提问: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北海市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智祥:
感谢你的提问。北海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与一县三区党委、政府及涠管委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减污、降碳、优生态”,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制定《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大气、水、土壤的年度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海市“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工作方案》,切实推动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细,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打好打赢北海市的“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
2022年,北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连续三年保持全区第一;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持续改善,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99%,全区排名第一;土壤污染防治成效和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北海市将继续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推进生态立市战略,为实现我市“八个最、四个之一”、“把北海建设成为一个令人向往的城市”、“让北海人民为生活在北海而自豪”的奋斗目标添砖加瓦,高水平打造品质北海、魅力北海。
记者提问:公报中提到,北海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请问“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感谢你对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深入落实《北海市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实施方案》,从构建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滨海城市特色的品质北海魅力北海、不断完善生态治理体制机制等五方面凝聚推动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构建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稳步提升蓝绿空间,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二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始终把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国之大者”,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
三是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特色生态经济,加快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步伐,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四是打造具有滨海城市特色的品质北海、魅力北海。转变城乡发展方式,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补齐生态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绚美城市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秀美山水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
五是不断完善生态治理体制机制。坚持系统观念,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有效解决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增值自然资本,深挖生态产品价值。
记者提问:2022年北海市地表水质量较2021年持续改善,今年北海市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
感谢你的提问。“十四五”期间,北海市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以入河入海排污口为突破口,以“河长制”和“湾长制”工作为抓手,落实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污染源攻坚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美丽海湾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
一是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北海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南流江、南康江、白沙河等主要河流,铁山港湾、廉州湾、银滩岸段及涠洲岛等海岸线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实施分类整治。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垃圾治理等方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第二水源建设,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
三是建立并逐步完善湾长制,深入推进海岸线清洁攻坚战,积极推进蓝色海湾、美丽海湾建设,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治理,继续保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居全国前列。
记者提问:近年来,我市部分工业企业关闭搬迁,腾退的地块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问题。请问我市在加强关闭搬迁工业企业地块管控,保障群众“住得安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保障群众“住得安心”关键是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后腾退的地块通常土壤污染风险比较大,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及时纳入监管视野。加强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共享关闭、破产或搬迁的土壤重点监管行业企业信息,以及拟收储或已收储的土壤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地块信息,对从事过土壤重点监管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依据相关规定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清单,并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及时将腾退土地纳入监管视野。
二是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组织实施《北海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工信、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发展改革、土储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供地管理和项目审批,实行联动监管,从不同环节把好准入关。在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阶段,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对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指导土地使用权人有序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地块监管,没有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杜绝污染地块违法开发利用,保障“住得安心”。
记者提问:2022年,北海噪声情况如何?接下来计划做哪些工作来控制好城市噪声水平?
据自治区北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结果显示:2022年,北海市区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7.7%和90.9%,同比均上升4.5个百分点。合浦县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2.9%和85.7%,同比分别上升17.9个百分点和14.3个百分点;北海市区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1 dB(A),合浦县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9 dB(A),均仍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北海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6 dB(A),合浦县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4 dB(A),均处于一级(好)水平。
但我们同时关注到,目前关于噪声的投诉件仍较多,其中主要集中于社会生活噪声,据不完全统计占比达到了86.54%,仍然是影响群众宁静生活环境的主要因素。对此,国家和自治区层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指示,国家层面修订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自治区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噪声敏感区的划分以及宁静小区建设等工作,印发实施《北海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细化管控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年内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等工作,不断加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北海市声环境质量。
答记者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市环境状况的关心。如果记者朋友们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宣教科联系。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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