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寒风凛冽,海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一行来到劳某某家,把该院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司法救助金3万元交到了劳某某手中。
据了解,海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司法救助案时,发现司法救助申请人劳某某因被陈某某故意伤害,致左肱骨中断粉碎性骨折、左腓骨骨折,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劳某某系残疾人,且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受伤后支出了巨额医疗费,致使生活陷入困难。然而,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至今,劳某某一直未获得赔偿。
海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为劳某某送去了温暖人心的司法救助金3万元。收到这笔救助金后,劳某某激动地表示,检察机关为他申请到的救助金,及时缓解了他的生活困难,让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情和关爱,也给了他积极面对生活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由于劳某某还要继续治疗,考虑到这些特殊情况,该院已向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为劳某某申请二级救助。